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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坚持要给我一个许愿望的权利,并且毫不退让 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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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从高一开始,每次的月考都是四校联考。每次走进考场前,不会比上战场轻松多少。在我高中精神状态还算可以的时候,我虽然不是每次都能名列前茅,也一直有着还算不错的成绩。

        李维一对我的家庭状况略知一二,在我准备出发去考场前,像个大人一样,对我说,如果我能考第一名,可以帮我实现一个愿望。我望着他,不确定他这样的念头是不是出于对我原生家庭的怜悯。我并没有选择点破他泛滥成灾的同情心,反而同他说起范仲淹的断齑画粥的典故。这是我小时候读到的一个故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我童年时期,大部分时间都在乡野间度过。而到了冬天,当穿着棉衣棉裤也觉得冷的时候,已经将近腊月。姥姥从附近的印刷厂买来过期的报纸,把旧年被旱烟熏得燎得发黄变脆的报纸一点一点揭下来,在烧蜂窝煤的小炉子上坐上一锅热水,白面粉稀拉拉地落在沸水里,用绑好的炊帚不断在锅里翻搅,等到能闻到微微的面香味,糨糊也做成了。把糨糊刷满墙壁,雪白的,印着字的报纸一层层贴过去,在年底年头的那几天,房间亮堂堂,连带着觉得太阳都比平常高上几丈。如果恰好有些剩余,我会拿到一些旧报纸,看过期报纸上的一些旧闻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一年报纸上刚好讲到范仲淹断齑画粥的故事。贫穷的书生在学堂煮粟米粥,夜间熬好,第二天等到粥凝固成块,一分为四,一日两餐,各吃两块。有一日富家子弟过来了,好心与他分食山珍海味,范仲淹却拒绝了。由奢入俭难,如果哪天富人走了,他怎么还能吃得下原来的粟米粥。

        也许要李维一帮我完成一个愿望并不算什么难事,可他离开以后,我又要习惯没有他的日子了。我办不到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我和李维一分手的那段日子,我花了很长的时间去适应没有他的生活。甚至因此动过休学的念头,其实那个时候他已经在另一个校区读书与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分手之前。每到周末,我坐一个小时的地铁,从S市的最东边到最西边去看他。李维一总是很忙,校历上虽然把周六标注为假期,但是他的导师周一下午就要开组会,时间紧切,周六上午把数据整理好,每个文献做好相关的标注,下午赶工做ppt,有时候会一直做到凌晨。我劝过几次,反正明天还有时间,周日再做也来得及。总也劝不动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认真地对我说,今日事今日毕,凡事都赶早不赶晚。我心里暗骂他上辈子大概真是个短命鬼,到了这辈子总是格外珍惜时间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他把日程表推到我面前,看到周日赫然写着“严慈”两个字,又说不出话来。周日的时间,是独属于我的。我为自己占领了他七分之一的时间而高兴。我们每周日见面,在出租房内做两到三次,每次都精疲力竭,我躺在床上,湿淋淋的汗水从腿弯处不断落下,连自己都没有察觉。在我大腿隐约抽筋的时候,李维一会穿好衣服,坐在床边继续他的工作。我们之间有性的需求,但是感情上,两个人都很难办。我们并不是知道如何爱人的人,只能等彼此之间生出一些情感的触角,在这样模糊的定义里,我把一些难以归类的情感称之为爱情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对于人生的伴侣,李维一的态度更像是如果凑巧,那么有个伴侣也无所谓,没有也不是不行。在他的人生规划中,似乎完全没有家庭这个选项——至少我当时是那么以为的——我只是他的某个习惯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习惯类似于他数十年如一日固定用某个品牌的洗发水,但换了不是不行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对我来说李维一就像是某个器官,一个细微的变化都能要了我的命。当然我不会把这些话说给李维一听,他听了多半会大煞风景,同我讲起肝脏的再生功能。他肯定是不会把自己比作一根盲肠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分手后我对着周日的大把空闲时间不知所措,有时候是去听音乐会,有时候是一个人看一场爱情电影,电影院的海报上写着催泪巨作,我坐在电影院里,因为时间不好,除了我连买票的人都没有,几乎是一个人包了一整场,木然地看着荧幕里的主角们大哭或者大笑。我已经很难理解那样充盈澎湃的情感了。我的情绪干涸得像一片沙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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